许可证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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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证机关
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
许可内容
从事互联网、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(须经审批项目除外);网上提供艺术品的展示和销售服务(不含文物);会务服务;展览展示服务(不含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);文化艺术交流策划(不含演出、培训);图文设计制作;日用百货、工艺美术品、书画、文具用品的出租、销售、咨询服务(不含文物)。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有效期自
2017-06-23
有效期至
2099-12-31